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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日期:2021-06-20

综合科

   全面负责林科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办公室、人事和后勤。

   办公室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院部的行政管理,做好内外上下综合协调工作。
    2. 参与院部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妇女、计生工作及其它社会团体的日常工作。
    3. 负责院部文秘工作和保密工作。
    4. 负责院部的政治学习及各种会议的召集,催办和检查院务会议及院办公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 坚持值班,负责搞好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6. 负责办公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物品管理、领用制度。
    7. 年初撰写工作计划,年中、年末写出小结和总结。
    8.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事管理制度

    1. 认真执行党的人事工作政策,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负责全院人事工作。
    2. 协助院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负责院部考勤管理工作。
    4. 负责职工职称评聘、人事任免、职工教育培训以及转业军人安置等工作。
    5. 负责职工的休假、外聘、辞职等管理工作。
    6. 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7. 做好人事及劳资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8. 负责职工的医疗补助费的交缴管理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的交缴管理。
    9. 负责人事档案、行政档案、科技档案、财务档案的管理,协助做好保密工作。
    10.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内部综合治理工作,包括门卫、暂住人口、治安管理等;积极创建文明,做好保洁、绿化工作;负责水电、车辆、基建(房租,基本建设,维修)等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物的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部门,基地以及在本院范围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本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应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章 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
        第四条 积极开展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各项教育,加强职工防范意识。
        第五条 加强要害部位及化学药品的防卫,制定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确保本院治安状况良好。
        第六条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 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㈠ 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到全体职工乃至全体居民的心里。
            ㈡ 布置、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
            ㈢ 及时处理治安、保卫、消防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不良影响。
        第八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抓好本部门职工的法制、安全防范意识等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九条 全体职工是本院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和义务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切实执行本院的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本所利益,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章 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一、凡来我院从事科研、经首、探亲访友的外来暂住人员,均须按合肥市有关规定办理人口暂住证。
        二、凡来我院租房的承租户应事先持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登记,复印件送所后勤服务中心备案;非合肥市户口,包括三县的外来户口,必须持(居民身份证),自备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蜀山镇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井持原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开出的婚育证明,到本院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三、院内房屋对外出租,应由房主事先到后勤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办理本院暂住人员出入证(费用自理),并按蜀山镇派出所、计生办的具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暂住证、婚育证明等)。出租人需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出现问题由房屋出租人承担。
        四、租住我院的暂住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遵守我院有关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五、发现承租人及外来暂住人员有不法行为,本院职工有义务向有关部门举报,以杜绝一切隐患。
    第四章 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二、值班员需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
        三、值班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注重对外形象。对来院联系工作、探亲访友的外来人员需热情接待和指路。
        四、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所有来院的外来人员均需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据实填写登记。
        五、租住院内房屋的暂住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
        六、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驶入。
        七、值班员应密切注意院内动向,在不影响门口值班的情况不定时对院内巡视,发现疑问,及时汇报和处理。
        八、值班员要注意保持值班室内的整洁并协助保洁人员搞好大门口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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