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公告
日期:2020-03-16
根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林业局2019年12月26日批复,同意我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由于前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固定资产处置、公告等均后延。
一、台式电脑3台、笔记本电脑1台、传真机、打印机、一体机各1台、数码相机2只,由于使用人有涉密要求,由我单位自行全部销毁。
二、洗衣机1台(滁州)已以旧换新,手续齐全。
三、简易大棚、喷灌系统、油锯1只均在合肥基地圃地内,自然损毁。
专此公告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