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公告
黄山树木园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公告信息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0-02-10

来源:中安在线 2020-02-10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省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9日

       本网编辑:周业勇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电话:0551-62632026 传真:0551-62632026

 办公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18-1号安徽省林业综合楼二楼  皖ICP备08102763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0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