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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疫”中提升自然资源防风险能力
日期:2020-02-27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乔思伟  2020-02-26
 
       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也为自然资源领域提供了一次全面检视问题、强化风险意识、重塑底线思维的机会。
 
       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过去一年,面对艰巨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下各类能算到的“黑天鹅”“灰犀牛”,我们积极应对,实现基本掌控。不曾想,这次疫情让我们有些措手不及。自然资源领域要反思的,不仅仅是传播病毒的蝙蝠、穿山甲问题,更应是如何防范“黑天鹅”“灰犀牛”的治理问题。
 
       笔者认为,在整体性、重构性改革中,与时俱进地认知、把握人与自然的边界风险,是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水平的关键问题。风险在哪里?监测如何布控?立法如何分类?规划、执法如何“免疫”?这些都是工作的着力点。
 
       一是源头梳理,搞好专项调查,摸清边界和风险。参照常规风险地质灾害来分析,地质现象如若发生在人类活动范围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是灾害,而人类视野之外的山崩地裂则不是。换句话说,就是世上本没有地灾,活动而没避开的人多了,便有了地灾。同理,野生动物界病毒时时传播,生生灭灭都不是疫情,但一旦人突破边界,就会引祸上身。这就是边界和风险源问题。地灾调查、野生动物调查,就是要厘清风险边界、排查风险隐患。年初,《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发布,明确了对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管理层、地下资源层各类调查,力求实现自然资源的立体化、精细化综合管理。野生动物调查位列其中,现在看来这是关乎人和生物安全的调查,极其重要。尤其是传播病毒风险较大的野生动物栖息、养殖、利用、贸易调查,必须做到“门清”,才能为后续立法设计、规划管控、执法整顿等提供确凿根据。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填补野生动物管理漏洞。目前,修法已成共识,《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现有的保护“珍稀濒危+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之外,也必须加强对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将“生物安全”置于重要地位。此外,还应在制度层面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进行目录式、穷举式分类,明确防疫措施和责任,从制度上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基础上细化管理。城乡发展仍将不断改变自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只是宏观上的布局,在中微观层面还要因地制宜考虑乡村进退,规划预留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设施用地,并借助测绘和地理信息技术不断优化智慧管理。
 
       四是严格执法,杜绝非法流通,规范相关产业。疫情中逝去的生命启示我们,免疫力是最终底线。保障生物安全的严格执法,是社会肌体对这类巨大风险的最后免疫力。对于已有的、可助力脱贫攻坚的野生动物产业,可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管理有序引导其转产。
 
       这次疫情,从暴发突然的角度来看,是一起“黑天鹅”事件;但从“非典”之后陋习不改、野生动物管理失范的角度来看,则是一只逡巡的“灰犀牛”。倘若不及时吸取教训补上治理缺口,那么一旦风险再次袭来,我们还将付出巨大代价。
 
       尽管战“疫”必胜,但古语有云,“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自然和生态领域风险的特殊性在于,风险在临界点之上时四海升平,突破临界点则天翻地覆,纵然力挽狂澜,勇功赫赫,终是下策。因而,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必须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从最基础环节扎实做起,才能保障人们“用之不觉”的基本安全。(作者系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
 
       本网编辑:周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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