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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科院201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13-10-14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科技对林业事业的支撑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安徽省林业厅批准,2013年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决定引进1名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序号:13

主管部门(招聘人数):安徽省林业厅(1)

招聘单位: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岗位代码:700116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

聘用人数:1

报考条件要求

专业:森林培育、林木育种或森林保护

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

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其  他:应届,本科专业为林学,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为森林培育、林木育种或森林保护

联系人:孙樱

联系电话:0551-65327025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林业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林业野外调查实验等工作;

4、具备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依据公告要求,到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综合科报名,填写《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查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1、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携带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每人3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情况,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专业技能、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报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后,提交省林业厅党组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在安徽省林业信息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新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引进人员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纳入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省林业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20号

邮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5327025  联系人:(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孙樱)

监督电话:0551—62634091、62634463(安徽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监察室)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3年10月11日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电话:0551-62632026 传真:0551-626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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