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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举办新修订森林法辅导报告会
日期:2020-05-23
来源:省林业局  2020-05-22
 
       5月22日上午,省林业局邀请国家林草局办公室二级巡视员李淑新作《准确把握新森林法修订思路和基本制度》的专题辅导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向阳主持会议,并就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森林法,加快推进我省林业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干部以及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加会议。
 
       李淑新在报告中系统介绍了森林法的修改背景、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及立法价值取向和目标,详细讲解了新修订森林法的10项基本制度,报告分析透彻、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对于全局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把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森林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牛向阳在总结时强调,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森林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安排部署,不断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切实增强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林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加快推进林业立法。积极推进林长制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与新修订森林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清理,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全面加强林业执法。按照新修订森林法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林业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五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新修订森林法“未保留的一律停止审批、调整的进行公告公开、未发生变化的继续有效”的原则,及时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自7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的规定执行,确保林业行政许可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本网编辑:周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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