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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为“十四五”奠基
日期:2020-11-24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2020-11-19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发布,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这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十三五”时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党章,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了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例行督察全覆盖,推动各省份建立环保督察制度。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相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河湖长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落地。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工作推动效果显著。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三批和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以及第四批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实践。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
       城乡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度增加。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起步。
 
       实施结构调整战略,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产业结构加速绿色转型升级。“十三五”时期,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高,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化解钢铁产能约2亿吨,1.4亿吨地条钢全部清零。完成火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9年底燃煤电厂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9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超低排放清洁煤电供应系统。积极推动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约6.1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能源结构大幅度改善。“十三五”时期,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了18.2%。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化低碳化。集中力量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持续快速发展,进入较高比例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新阶段,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全国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3.4%。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约12%,新增装机容量在全国电源新增装机容量中占比均超过50%,领先化石能源新增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已逐步成为新增电源装机主体。发展布局持续优化,区域分布更广泛,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格局逐步形成。
       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地区煤炭集疏港实现了“公转铁”。全国范围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的“三油并轨”,普通柴油实现国四、国五、国六的“三级跳”。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顺利。“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这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2020年1—9月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到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
       农村生态环境发生明显转变。“十三五”期间,我国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实施厕所革命、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活动,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保持负增长,提前实现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到93%。
       应对气候变化成绩显著。“十三五”期间,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局面,截至2019年底,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提前完成了“十三五”约束性目标。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15%,相当于节能4.8亿吨标准煤,节约能源成本约4000亿元。我国在28个城市开展了气候适应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了三批共六个省区81个城市低碳省市试点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发挥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对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促进作用,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助推作用。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与生态安全屏障不断优化
       “三线一单”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定下生态规矩。“十三五”期间,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5省份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他16个省份基本形成划定方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发布实施,建设了“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共享。提出了基于污染和风险强度分级的工业项目分类管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利用效率维度,制定了“省—片区/流域—地市—单元”4个层次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为51.3。817个开展生态环境动态变化评价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与2017年相比,2019年生态环境变好的县域占12.5%,基本稳定的占78.0%。“十二五”末到2019年底,森林面积从2.08亿公顷增加到2.2亿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1.63%提高到22.96%,其中人工林面积7954万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森林蓄积量由151.37亿立方米上升到175.6亿立方米,森林资源不断丰富。
       自然保护地生态监管能力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国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近4000个。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
 
      (作者董战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本网编辑:周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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